药品入库储存管理制度

2026年01月20日/ 浏览 10

药品入库储存管理制度

总则

为规范药品仓库管理流程,确保在库药品质量安全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及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》要求,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。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库药品的储存与保管工作,由储运部全面负责执行与监督。

储存原则

药品储存需遵循安全优先、便捷操作、节约空间、高效周转的基本原则。在货位规划上,应根据药品特性、周转率及包装规格科学分配存储区域。整件包装药品需集中存放于专用整件区,拆零药品则统一收纳于零货区专用货架,实现分区管理、精准定位。

储存环境要求

温湿度控制标准

药品储存区域按温度要求划分为常温库与阴凉库。常温库温度需维持在10℃至30℃之间,阴凉库温度控制在0℃至20℃范围内,两类库区相对湿度均需保持在35%至75%。温湿度数据由智能监测系统每30分钟自动记录,超出标准范围时系统将启动声光报警,仓储人员须在15分钟内采取调控措施。

特殊条件管理

药品储存严格遵循包装标示的温度要求,无明确标示的参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》现行版附录"贮藏"项下规定执行。对光敏感药品需采取避光措施,易吸潮药品应配备防潮剂,同时通过通风系统保持空气流通,定期实施防虫、防鼠作业,确保存储环境符合质量要求。

储存操作规范

堆放要求

药品堆垛实行"批号分离"原则,不同生产批号药品禁止混垛存放。垛与垛之间间距不小于5厘米,与墙面、屋顶、温控设备及管道等设施间距不小于30厘米,与地面间距不小于10厘米。垛位设置明显标识牌,注明药品名称、批号、有效期及数量信息。

分区分类管理

库区实行色标管理体系:待验药品、退货药品及质量状态待确定药品存放于黄色标识区域;合格药品及复核发货区采用绿色标识;不合格品专区使用红色标识,实行物理隔离。同时严格执行"四分开"原则:药品与非药品分开、内用药与外用药分开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、特殊管理药品单独设库。

效期管理

采用ERP系统对库存药品实施效期动态监控,系统自动对距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发出预警,对超效期药品进行锁定。每月生成近效期药品报表,由储运部协同质量管理部制定促销或报损方案,防止过期药品流入市场。

设施与人员管理

储存用货架、托盘等设施应定期检查维护,保持表面清洁、结构完好,无锈蚀、变形及杂物堆积。作业人员进入库区需遵守卫生规范,禁止携带食物、饮用水及与工作无关的个人物品。储存作业区内严禁存放生活用品、废旧物料等无关物品,保持通道畅通。

盘点与监控

每月末对库存药品进行全面盘点,采用"货-账-系统"三方核对方式,确保账物相符、账账一致。盘点差异需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原因分析及账务调整。库区安装24小时视频监控系统,重点区域设置温湿度实时显示装置,实现储存全过程可追溯管理。

附则

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由储运部负责解释。未尽事宜参照国家药品监管相关法规执行,每年根据法规更新及公司运营情况进行修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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